罪犯朱保德,男,1973年11月30日出生,漢族,小學文化,居住地安徽省阜陽市界首市。本院于2024年8月30日作出(2023)蘇10刑初26號刑事判決,以操縱證券市場罪判處朱保德有期徒刑六年三個月,并處罰金人民幣八千萬元。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于2025年8月14日作出(2024)蘇刑終147號刑事判決,維持對朱保德的判決,現判決已生效。朱保德以身患嚴重疾病為由,向本院申請暫予監外執行,并提供相應病例、證明材料。

   現將基本情況予以公示,如有反饋意見,請于公示之日起三日內向本院提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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